在2012年12月31日的《应用写作》课程期末考核中,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2011级信息计算班李玲琳同学(学号:110112200124)在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
在2012年12月31日的《应用写作》课程期末考核中,我校艺术学院2011级室内1班刘佳菲同学(学号:110114300110)在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以上违纪的同学将受到相应处分,违纪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在其成绩单上注明“违纪”字样。
请广大同学引以为戒!
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
2012年1月4日
上一条:我校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期末教室开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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