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我校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2014〕60号),学校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毕业前清理性考试,我校于2014年修订了《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制度,为保护2013级及之前学生的权利,给予其足够的政策缓冲和准备时间,取消毕业前重修考试(清考)从2014级起实行。
根据教育厅相关规定和制度修订目标,我校将于2018年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取消毕业前重修考试(清考),请各学院知悉并通知学生尽早做好准备工作,特别是2012、2013级延长学制、休复学等学籍异动并将于2018年毕业的学生。
教务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