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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做好2012年学校资助海外进修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2-10-09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的国际化建设进程,提升师资与管理队伍的跨国文化交流能力与教学、科研、管理创新能力,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学校决定实施海外培养计划并制定出台了《浙江财经学院国际化人才队伍培养计划(2011-2020年)》(浙财院〔2011〕108号)。为做好2012年度培养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与培养方式
    2012年学校拟选拔50名左右优秀教学、科研与管理骨干在1-2年内赴海外高校进行学习研究交流。培养方式主要为访问、课程进修和短期培训。其中:
    1.学校重点资助:拟选拔10名,选派对象为教学、科研骨干,培养方式主要为访学研究、课程进修,资助进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
    2.学校一般资助:拟选拔40名左右。其中:
    (1)教学、科研骨干25名左右,其中5名定向为外语教师,资助进修时间一般为3-6个月,培养方式主要为课程进修、访学研究。
    (2)管理骨干10-15名,资助进修时间一般为3-4周,培养方式为短期培训进修。
    二、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教师海外培养申请表》或《浙江财经学院管理人员海外培养申请表》,于10月11日前报所在部门、单位。申请资助教师可同时申请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如未通过重点资助选拔,可参加一般资助的选拔。
    2.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决定推荐人选、确定排名顺序、签署推荐意见,于10月16日前报人事处。其中管理骨干每部门、单位至多推荐1名。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及学校人才与师资队伍规划,结合个人工作业绩和外语水平,提出拟派出人员建议名单,报分管校领导确定最终选派人员名单。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按学校文件规定,学校资助进修教师外语水平须达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选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所要求的外语考试)一定的成绩要求,具体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申请者需提供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不能提供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成绩的,如为访学进修目的国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或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言国家留学或工作一年以上;或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非通用语种培训;或能提供有效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考试成绩者,亦可申报。
    2.已获各类资助出国进修6个月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回校工作满4年后,才能申请再次公派出国。已获各类资助出国进修3个月及以上但不足6个月人员,原则上应回校工作满3年后,才能申请再次公派出国。
    3. 2012年选拔获得学校资助资格人员,须在2014年12月前出国进修,过期学校不再保留资助资格。学校鼓励已获学校资助资格人员继续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等国家公派全额资助与社会资助项目。
    4.教师出国进修单位由本人自行联系,根据“选拔优秀骨干、派往一流高校、师从知名导师”原则,进修单位要求尽量争取为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也可本人提出申请,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帮助联系与我校建立有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的海外高校。外语教师和管理骨干短期培训进修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安排。
    5.所有受学校资助派出进修教师,在海外学习期间,在完成其他访学任务的同时,须进修2门课程,回校后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学校资助各类海外进修培养人员选派条件、资助标准、相关费用、管理和考核及其他有关事项,均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各类人员具体选拔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各类资助人员申请表详见附件3和附件4。
    对于目前已经在国外访学进修且未获得资助者,或已经获得拟访学进修单位邀请函的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国际化人才队伍培养计划(2011-2020年)》(浙财院〔2011〕108号)
    2.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资助海外进修培养人员选拔工作日程安排
    3.浙江财经学院教师海外进修培养资助申请表
    4.浙江财经学院管理人员海外进修培养资助申请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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