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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办理2023年本科生暑期留宿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3-06-29 点击量:

    学生各班: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今年本科生将在7月15日正式放暑假,2020-2022级本科生9月10日报到,9月11日上课。为进一步加强暑期留宿本科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留宿本科生的安全,现就2023年暑期留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暑假期间有考研考公复习、学科竞赛、体育集训、社会实践、就业实习、亚运会志愿者等需求的,经学院审批、学校备案同意的本科生可以留宿,其他无特殊情况的学生,放暑假后应及时返家。

    注:今年暑期生活园区改造维修、建设项目较多。如:成蹊苑区铺设沥青路面及路灯线路更换、部分学生公寓外墙粉刷、学生公寓顶层通道门更换、毕业生房间墙面粉刷及卫生间改造、部分学生公寓走廊及楼梯墙面粉刷、部分底层车库粉刷等项目,会有一定的噪音、粉尘和异味;其他临时维修或工程。

    二、申请时间

    1.学生申请暑期留宿办理时间:6月28日至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学生申请暑期留宿时间:7月15日至9月9日。

    三、办理程序

    需留宿且符合留宿要求的学生,通过学校信息门户→一站式服务大厅→学生办事→学生处→本科生假期留宿审批栏目申请暑期留宿(相关流程见附件1)。同时线下需要学生本人填写导出的《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家长同意并签字,同时家长填写《我校XXX同学留校知情书》(附件2),签字栏手签后,附上家长身份证照片,拍照后学生打印下来,上交纸质材料,与《申请表》一起交给班级生活委员,由生活委员统一上交给生活权益部

    学院审批后方可暑期在校留宿(相关流程见附件1)。暑假办理入住时,需向入住公寓宿管员提供《申请表》备案。

    四、住宿安排

    紫元物业公司根据学校暑期留宿的学生人数情况,安排通知相关开放公寓楼和集中住宿公寓楼(集中住宿不收取住宿费,会收取相应金额的水电费,具体另行通知)暑期寝室内按照严禁单人住宿要求。

    五、相关要求

    1.除20级大三学生有考研需求外,其他因竞赛、实习、实践需求申请留校,在提交申请表时还需附上实习(工作)单位录用证明、竞赛或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同意的签字证明无正当理由或缺少相应证明不可办理暑期留宿

    2.暑期留宿学生须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并严格服从学校校园管理各项规定。留宿学生不得随意变更住宿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离寝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离校申请,并到所在的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注销假期住宿登记手续,注销后不再接受留宿住宿申请。

    3.各学院做好暑期留宿学生管理工作,定期走访暑期留宿学生寝室,向留宿学生宣传防火、防盗、交通和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知识,注意自身安全;提醒学生对贵重物品要自行保管,寝室无人或休息时要关闭门窗,提高防范意识,同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

    4.学生公寓严禁使用违禁电器,保持寝室卫生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遵守生活园区作息制度,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5.贵重物品请学生自行保管,大件物品可寄存到紫元物业公司提供的场所,具体相关事项见公寓楼通知。

    6.各班请71日前将《申请表》和《我校XXX同学留校知情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必须有家长签字和身份证照片)统一上交生活权益部,经生活权益部审核后交到学院各班辅导员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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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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